中铁云顶国际港珠澳大桥桥梁工程CB05标项目门式起重机(下称招(议)标设备)已具备招(议)标条件,现进行招(议)标。
1. 招(议)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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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设备 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 量 |
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 所在 |
使用所在 |
签约单位 |
付款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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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01 |
门式 起重机 |
100t(50t+50t)/16t |
4 |
台 |
自条约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付使用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临海工业园中铁云顶国际中山基地 |
同交货所在 |
中铁云顶国际四公司2台,二公司、九公司各1台 |
详见条约条款及花样 |
2.1招(议)标文件发售:凡有意加入投标者,请于2012年08月10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来源件、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到云顶国际招标中心领取招(议)标文件。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38号。如需电子版请自带存储设备。
2.2答疑:投标人仔细阅读招(议)标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在 2012年8月13日12:00前传真给云顶国际招标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招标人邮箱MBECZBZX@163.com)过时将不受理。
2.3澄清:对2012年8月13日12:00前电传给云顶国际招标中心的所有问题,其回复将于2012年8月13日18:00前在中铁云顶国际集团公司网站上(www.ztmbec.com――产品与业务――招标采购)予以宣布(回复包括对需澄清问题的解释,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1投标人应当是海内注册生产本次投标设备的生产商或其署理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条约的权利;
3.3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署理商同时持有投标设备制造厂的署理授权书;
3.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接管、工业被冻结、破产等状态。
3.5投标设备制造厂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切合有关规范、划定的要求及使用的要求,并且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条约。
3.6投标设备制造厂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治理的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3.7投标设备制造厂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装置调试运行中未发明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4.1投标文件递交:于2012年8月17日8:30-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武汉市汉阳区莲花湖路特1号大桥宾馆二楼集会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所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必须劈面递交给招标人。
5.1开标时间:2012年8月17日上午10时
5.2开标所在:武汉市汉阳区莲花湖路特1号大桥宾馆二楼集会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署理人加入。
本次招标通告同时在云顶国际(www.ztmbec.com)网站上宣布。
招标监督人: 中铁云顶国际港珠澳大桥桥梁工程CB05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 中铁云顶国际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云顶国际集团第九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云顶国际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38号
联 系 人:
电 话:027-84596569 13871040630
传 真:027-84596039
电 子 邮 件:MBECZB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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