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议)标编号:MBEC-Z-2012-008
中铁云顶国际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决定通过果真招(议)标方法采购下表所列门式起重机,特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制造厂或署理商(投标人)加入投标。
1.招(议)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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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 量 |
交货期 |
交货所在 |
使用所在 |
签约单位 |
付款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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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门式起重机 |
32t/10t× |
1 |
条约签订后60天 |
江苏南京 |
江苏南京 |
中铁云顶国际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首付30%,设备全部运抵需方指定所在付30%,验收后付35%,5%为质保金。需开具首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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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式起重机 |
32t/10t× |
1 |
2.投标文件获取
2.1招(议)标文件发售:凡有意加入投标者,请于2012年3月13日至2012年3月14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周末除外),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来源件、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到云顶国际招标中心领取招(议)标文件。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38号。如需电子版请自带存储设备。
2.2答疑:投标人仔细阅读招(议)标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在 2012年3月15日12:00前传真给云顶国际招标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招标人邮箱MBECZBZX@163.com)过时将不受理。
2.3澄清:对2012年3月15日17:00前电传给云顶国际招标中心的所有问题,其回复将于2012年3月15日17:00前在中铁云顶国际集团公司网站上(www.ztmbec.com――产品与业务――招标采购)予以宣布(回复包括对需澄清问题的解释,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4如贵方确定加入投标,请于2012年3月13日17:00时前回传真确认将要加入投标的设备种类及包件号。
3.及格投标人资质条件
3.1投标人应当是海内注册生产本次投标设备的生产商或其署理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条约的权利;
3.3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署理商同时持有投标设备制造厂的署理授权书;
3.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接管、工业被冻结、破产等状态。
3.5投标设备制造厂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切合有关规范、划定的要求及使用的要求,并且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条约。
3.6投标设备制造厂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治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7投标设备制造厂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装置调试运行中未发明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4.投标文件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于2012年3月23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武汉市汉阳区莲花湖1路建桥新村84号(云顶国际社管中心407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所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必须劈面递交给招标人。
5开标
5.1开标时间:2012年3月23日10时00分
5.2开标所在:武汉市汉阳区莲花湖1路建桥新村84号(云顶国际社管中心407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署理人加入。
6联系人
招 标 人:中铁云顶国际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38号
联 系 人: 罗萱 杜雪飞
电 话:027-84596569 027-84597717
传 真: 027-84596039
电 子 邮 件:MBECZB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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