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党的组织。建立党组必须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党的地方委员会批准,党组的成员一般由批准其建立的党的委员会指定。党组必须听从批准其建立的党的委员会领导。
党组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点:(1)卖力实现党的路线、目标、政策,研究制定贯彻执行中央和批准其建立的党的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步伐。(2)对本部分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3)凭据干部治理权限和划定的程序,卖力千部的推荐、提名、任免和治理。(4)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事情。(5)领导本部分的思想政治事情和精神文明建设。(6)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党组没有批准接收党员的权力,也不可卖力召开党代表大会和代表集会。党组事情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卖力相结合的制度,决定重要问题必须执行少数听从大都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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