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公布生产经营治理“十二铁律”
为深入推进项目精细化治理,增强历程监控,努力抵达“企业治理集约化、项目治理标准化、现场施工精细化”的治理水平,确保工程项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一公司纪委、监察部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制定了生产经营运动“十二铁律”:一是严格遵守公司资金支付程序,禁止无结算支付、超结算支付和无条约支付;二是严格遵守公司资金治理划定,禁止擅自对外借款、贷款、提供担保和对外投资;三是严格遵守公司薪酬治理步伐,不得随意发放人为、奖金,禁止擅自拖欠“五险一金”;四是严格遵守公司招议标程序,禁止先进场后签条约;五是严格凭据条约进行结算,禁止擅自增补条约外结算;六是严格遵守效能用工原则,禁止使用点工或零星用工;七是严格遵守公司资源调配计划,禁止擅自挪用公司员工、机械设备、周转质料等资源;八是严格遵守公司集中采购配送治理划定,禁止擅自采购集中配送物资;九是禁止集资购置、租用职工个人和亲属的机械设备;十是严格遵守公司废旧物资处理治理步伐,禁止擅自处理机械、设备和物资(含废旧物资);十一是严肃施工纪律,禁止擅自更改施工组织设计;十二是严格遵守公司宁静、质量治理划定,禁止瞒报、谎报宁静、质量事故。
凡违反以上条款的,将凭据《中铁云顶国际集团公司治理人员责任追究步伐》和《中铁云顶国际集团一公司员工奖惩步伐》从严处理。(一公司 王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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