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议)标编号:MBEC-Z-2015-064
为满足项目施工需要,中铁云顶国际第九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决定通过果真招(议)标方法采购下表所列桥式起重机
1. 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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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设备 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 量 |
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所在 |
使用所在 |
签约单位 |
付款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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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J01 |
桥式起重机 |
20t -31.5/11.5 |
4 |
台 |
自条约签订之日起45天内交付使用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临海工业园中铁云顶国际第九工程有限公司中山预制场 |
同交货所在 |
中铁云顶国际第九工程有限公司 |
详见条约条款及花样 |
2. 招标文件获取
2.1 招标文件发售:凡有意加入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2 ~16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来源件、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到云顶国际招标中心领取招(议)标文件。
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38号。如需电子版请自带存储设备。
2.2 答疑: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在 2015年10月17日17:30前传真给云顶国际招标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招标人邮箱,过时将不受理。
2.3 澄清:对2015年10月17 日17:30前电传给云顶国际招标中心的所有问题,其回复将于2015年10月18日17:30前中铁云顶国际集团公司网站上(www.ztmbec.com――产品与业务――招标采购)予以宣布(回复包括对需澄清问题的解释,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 及格投标人资质条件
3.1 投标人应当是海内注册生产本次投标设备的生产商或其署理商(一般纳税人);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条约的权利;
3.3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署理商同时持有投标设备制造厂的署理授权书;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接管、工业被冻结、破产等状态。
3.5 投标设备制造厂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切合有关规范、划定的要求及使用的要求,并且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条约。
3.6 投标设备制造厂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治理的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3.7投标设备制造厂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同类设备5年及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设计制造本次招标同类设备10台及以上,在装置调试使用中未发明重大的设备质量和宁静问题。
4. 投标文件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于2015年10月20日9:30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武汉市汉阳区莲花湖路特1号云顶国际物资公司一楼集会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所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必须劈面递交给招标人。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0上午10:00时。
5.2 开标所在:武汉市汉阳区莲花湖路特1号云顶国际物资公司一楼集会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署理人加入。
6.宣布通告的媒介
本次招(议)标通告同时在云顶国际(www.ztmbec.com)网站上宣布。
7. 联系方法
招标人:中铁云顶国际第九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8666142337
电 子 邮 件:574767194@qq.com
招 标 组 织:中铁大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27-84596569
传 真:027-84596039
电 子 邮 件:MBECZB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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