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云顶国际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香溪公路长江大桥项目减水剂招标补疑函
各投标人:
因中铁云顶国际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香溪公路长江大桥项目粉煤灰、减水剂招标(招标编号:MBEC-Z-2015-061)招标计划变换,减水剂产品于2015年10月16日暂停招标,现重新启动招标程序,招标文件条款变换如下:
1、澄清提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的,须在2015年12月11日17时00分前上传至邮箱16566819@qq.com。
2、回复、补遗确认:对2015年12月11日17时00分前提交的所有问题,其统一回复将于2015 年 12月12日17:00前在云顶国际网站(产品与业务--招标采购--补遗答疑)上宣布(回复包括对需澄清问题的解释,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并视为潜在投标人已知悉澄清内容。
3、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 8时00分至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7日10时00分,所在为武汉市汉阳区莲花湖路特1号大桥宾馆二楼集会室。
4、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清晰可辨,按招标文件划定的投标文件花样中应该签字、盖章的地方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署理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为1份,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划分装订成册,接纳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接纳活页装订方法,投标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和投标人全称,注明“在2015年12月17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1).密封件之一: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字样)与投标包管金电汇凭证一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及投标包管金电汇凭证”字样)
(2).密封件之二:投标人应将所有的投标文件副本与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副本与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字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
(3).上述两个密封件均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划定注明封套,并密封完好。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第11页附表1投标人资格要求7.其他要求改为:“投标人须在中铁云顶国际粉煤灰及格名录(第一批至第五批)内,如不在名录内的投标人须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审批通过。如投标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或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缺乏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被中铁云顶国际列为“不良企业”名录的,不得加入投标。“
8、其余招标条款稳定。
联系人:王铭 电 话:02784588892 传 真:02784588892
请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24小时内即按下表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以传真形式向下列发件人予以确认,逾期不予发送者,视为已收到本补遗函。
补疑函确认单
|
收件名称 |
|||
|
收件页数 |
共 页 |
是否清晰 | |
|
收件单位 |
(署名并盖章) | ||
|
收件人 |
收件时间 | ||
中铁云顶国际第七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治理部
2015年12月10日
上一篇:
下一篇: